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选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03
  • 来源:企业管理部


1. 招标条件

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选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项目已经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发展需求,产业公司拟开展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次融资产品的具体要素如下:

融资产品

预计发行金额(亿元)

发行

期限

是否分期

募集资金用途

承销方式

ABS

10

≤20

根据发行人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发行

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根据监管窗口指导意见及实际用款需求协商确定

余额包销

注: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财务指标、市场等情况对最终申报、发行金额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可分期申报,至10亿元发行完成为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选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共设置1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及牵头销售机构,2名联席销售机构。

2.3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之日起至证券存续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7  4 日至2025 7  10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项目也接受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4.1款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邮箱(邮箱为rhjtcangzhou@163.com),资料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 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zbtbfwpt/index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zdyh253.com/)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刘双庆,联系电话:0317-695003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东,联系电话:0317-212109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7-6950025

电子邮箱:czdyhjj@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元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9号

联系人:刘双庆

 话:0317-6950032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联系人:张东、张献献

 话:0317212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