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已经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发展需求,产业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金额以实际测算数据和监管认可额度为准)。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根据申报时窗口指导意见及实际用款需求协商确定。因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注册发行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等。
2.2招标范围: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选聘律师事务所。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证券发行完毕止。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7 月 4 日至2025年 7 月 10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 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2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zbtbfwpt/index) 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zdyh253.com/)上发布。
无
招标人联系人:刘双庆,联系电话:0317-695003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东,联系电话:0317-2121098。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7-6950025
电子邮箱:czdyh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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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沧州大运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9号
联系人:刘双庆
电 话:0317-6950032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联系人:张东、张献献
电 话:0317-2121098